當前 ,國家日益重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發展 ,陸續出台了一係列政策 :2010年4月6日 ,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公布了《關於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》 ;5月25日 ,合同能源管理領域的第一項國家標準《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》通過審查 ;6月10日 ,財政部 、國家發改委聯合出台《關於印發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》 。
結合目前國內合同能源實施和推廣的現狀 ,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麵進行加強 :
一 、深入宣傳 。要通過各種方式 ,大力宣傳合同能源管理政策 、合同能源管理理念 、運行機製和實踐意義 ,讓社會充分了解和掌握合同能源管理的特點 、優勢和作用 ,信賴 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 。
二 、健全機製 。合同能源管理屬於節能服務產業範疇 ,而目前節能服務產業發展還缺乏相關法律規範 ,缺乏產業保障機製 。因此 ,一要加快製定節能服務業管理地方性法規 ,為節能服務需求增長提供可靠保障 ,降低節能服務項目政策風險 ;二要製定相關行業強製性節能指標 、能耗指標和能效標準 ,加大財政對節能減排公共服務領域的投入 ,敦促 、鼓勵用能單位重視和實施節能措施 ,為合同能源管理創造足夠的市場空間 ;三要完善能源管理機製 ,保證國家和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鼓勵扶持政策落地 ,培育節能服務體係 。
三 、政策支持 。一是出台相關金融政策 ,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為節能項目提供融資 ;二是實行稅收扶持政策 ,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納入減免稅收範圍 ;三是製定其他配套措施 ,比如成立節能擔保公司 ,開設節能保險等 。
四 、規範市場 。一是建立市場準入機製 ,嚴格審查能源服務公司資質 ,提高節能服務行業門檻 ;二是建立能源服務公司可信用檔案 ,根據節能服務公司節能項目的實施水平與效果 、盈利能力和還貸能力 ,建立信用檔案 ,作為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年度考核審查的重要依據 ,信用度高的 ,政府積極推薦 ,信用度低的 ,撤銷營業資格 ;三是加強跟蹤管理 ,對節能項目實施效果不佳 ,多次整改仍沒有改善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 ,撤銷營業資格 。